儀器訓練時,請攜帶自行操作申請表

依奈米中心違規懲處條列第四條規定,進行儀器設備訓練時,未攜帶申請表單,勞動服務二小時。
故自2025年6月1日起,儀器訓練時,請攜帶奈米科技中心自行操作申請表之紙本或電子檔(拍照or畫面載圖),以備檢查,若違規者,依奈米中心違規懲處勞動服務二小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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